海南自贸港外籍人才服务保障政策问答|外籍人才工作许可

阅读:  日期:2020-10-09


  外籍人才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4·13”以来,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支持下,我省陆续推出系列政策措施,在政策体系、事业平台、营商环境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努力搭建让外籍人才各尽其用、各展其才的舞台,热忱欢迎各类外籍人才来琼创新创业和工作,让外籍人才共享中国发展机遇,同创海南美好未来。

  为方便外籍人才了解我省系列服务保障政策,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待遇,得到相应的优质服务保障,提高在海南工作生活的便利度、舒适度、满意度,省委人才发展局汇总编制了外籍人才服务保障系列政策问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有志于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生活的外籍人才。

  外籍人才工作许可 

  1. 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答:外籍人才来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证件。

  

    2. 申请办理工作许可时,用人单位应具有什么样的条件?

  答:(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发布后,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的岗位或在负面清单限制类范围但列入配额总量内的岗位)。

  (3)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3. 申请人应具有什么样的条件?

  答:(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省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

  (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省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外国人来琼工作许可负面清单发布后,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的来琼工作人员或在负面清单限制类范围但列入配额总量内的来琼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如何申请办理?

  答:(1)用人单位或委托专门机构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注册账号,在线提交许可申请,经批准后在线打印《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外国人凭《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F字签证或R字签证。

  (3)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用人单位在线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并到所在地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领取证件。

  (4)外国人凭有效签证入境后30日内,需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5. 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跨国公司派遣函);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证明、护照信息页等。

  上述材料除(1)(2)及护照信息等外,其他材料一时提交困难的,由申请单位及个人承诺后,可容缺受理,允许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

 

  6. 何种情形可在境内直接申请办理工作许可?

  答:除免签入境外,其他事由入境的,均可直接在省内申请工作许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的,可直接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的,应先行注销现有工作许可,岗位变动的,要补充提交相关工作资历证明。

 

  7. 按照《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在琼工作的外国人员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请问分类的具体标准是什么?

  答:2019年12月31日,我省出台了《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英文版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TheHaikouGuide",搜索:Foreigner work permit updates, what you need to know查阅),对在海南工作的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外国专业人才(B类)和其他外国人员(C类)三类,实行分类服务和管理,具体标准如下:

  (1)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高精尖缺”外国人。外国高端人才(A类)年龄不受限制。

  (2)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属于本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专业资格证书的外国人才。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不受限制。

  (3)其他外国人员(C类)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结合本省自贸区(港)建设所需,满足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各类技能实用型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8. 在海南申请办理工作许可时,有什么样的便利措施?

  答:(1)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无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2)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

  (4)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5)无犯罪记录证明根据情况采用承诺制;

  (6)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7)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申请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8)符合《外国人来华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可以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其他外国专家可随行。获得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后可申请F签证,可多次出入境,入境后无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9. 由哪些部门具体受理工作许可相关事宜?请提供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

  答:单位的注册地为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的,由所管辖的外专局(或受理点)审批;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以外的其他市县单位由海南省外专局审批。具体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1)海南省外专局:海口市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2楼2-24审批后台,电话:0898-65326830。

  (2)海口市外专局:海口市滨海公园路1号市民游客中心一楼政务服务A21-23外国人服务综合窗口,电话:0898-66750650。

  (3)三亚市外专局:三亚市文明路145号政府二办11楼,电话:0898-88263681。

  (4)儋州市外专局: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道市委大楼0712室,电话:0898-23339796。

  (5)洋浦经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83号窗口,电话:0898-28829876。

  目前,我省已向海南生态软件园、复兴城互联网创新创业园、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崖州湾科技城等重点园区下放预审审批权,注册在上述园区内的用人单位,申请人可直接就近在园区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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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海南自贸港官网)